结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优先按双方书面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负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有权请求补偿;一方有隐藏等侵害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可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具有优先性,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若没有约定,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尊重双方的自主决定权。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于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给予补偿,是对其贡献的认可。而对于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进行惩罚,少分或不分财产,能有效遏制此类不良行为。若大家在离婚财产分配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