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欠国家的税是否分割取决于税款性质,若为夫妻共同经营、生活产生的属共同债务需分割,个人经营、事务产生的属个人债务不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当离婚后所欠国家的税是因夫妻共同经营、共同生活而产生时,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离婚时需对该税款进行分割,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有权向任何一方追征全部税款,一方缴纳后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而若税款是一方个人经营、个人事务产生,那就是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离婚时无需分割。判断债务性质至关重要,一般要结合债务产生原因、用途等进行判断。如果在离婚涉及税款分割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