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规定,避免因违规被变更强制措施收监。
(二)配合司法程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如实陈述案件情况,展现良好态度。
(三)关注案件进展。了解案件的审理进程和可能的判决结果,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