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固定收入者,应积极收集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工资表、银行流水等证据,以此确定实际减少的收入作为误工费赔偿依据。
(二)无固定收入者,若能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按此计算误工费;若无法举证,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对误工费赔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