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不了解男方收入的情况下,先尝试与男方友好协商财产分配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通过查询男方银行账户流水、工资收入记录、公积金缴存记录等确定财产状况。
(三)留意男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若存在,可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其少分或不分。
(四)若离婚后才发现男方有上述不当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