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被执行人有财产且配合执行时,可积极与执行法院沟通,及时了解执行进展,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推进,争取在6个月内拿到钱。
(二)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申请人要多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促使执行程序恢复。
(三)对于需对被执行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的情况,应配合法院完成相关手续,加快流程进度。
(四)遇到执行案件复杂、存在多方争议或执行异议的情况,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