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想申请监外执行,先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要拿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诊断及证明文件;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也可申请。
(二)确认自己不属于适用保外就医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
(三)在交付执行前,向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