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自身权益。被征收人要清楚自己有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若房屋用于经营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且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二)关注评估环节。对于房屋价值评估,要确保评估机构专业,评估依据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及时提出。
(三)明确费用计算。搬迁费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计算,临时安置费参考当地租赁市场价格,留意征收部门是否依规计算。
(四)签订补偿协议。仔细审查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等重要事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