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强制执行终结,银行卡仍被冻结且属于正常终结情况,可向执行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申请,提交执行终结相关证明材料,如执行完毕的文书等。
(二)当执行终结裁定被撤销、执行程序恢复导致银行卡被冻结,要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工作,尽快履行义务以争取解冻。
(三)因存在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或涉及其他案件致银行卡被冻结,需了解具体案件情况,与相关法院或申请人沟通,制定合理还款或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债务已经清偿的;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