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像交易记录、产权变更文件等,若能证明欠款人是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转移行为,且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若债务人与第三人交易是明显不合理低价,并且第三人知晓该情况,债权人可主张撤销交易。
(三)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其他财产,把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促使其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