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都知道借款且达成一致,比如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借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负责还款。
(二)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像给父母支付必要的医疗费,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若借款数额远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另一方既不知情,钱也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就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由借钱的人自己还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