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收到传唤通知后,要仔细确认时间、地点等信息,提前规划好路线,确保能按时到达公安局。
(二)前往公安局时,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方便证明身份。
(三)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如未获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
(四)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如实回答问题,积极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