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考虑的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及其他的事,工程合同行政监管的主体根据《合同法》第127条的规定,对合同进行行政监管的主体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就建筑工程合同而言,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行使合同行政监管职责。一般来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鉴证等来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进行审查,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主体的资格确认,招标投标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的监督审查,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合同行为的合法性的监督和检查及对合同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对有过错的当事人实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与合同法中其他列名合同相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行政监管力度应当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大。由于建筑工程涉及专业性较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论是从涉及的业务范围,还是行使合同行政监管的管理经验,都拥有一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