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说明,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其他犯罪情况以立功。
(二)对于受害者,可要求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若其做到,可考虑出具谅解书,这也可能影响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