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有不合理外债影响抚养能力,女方可收集男方外债性质(如赌博债务)及对生活影响的证据,向法院表明自身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争取抚养权。
(二)若男方虽有外债但经济好且孩子与其感情深,男方可准备稳定收入证明、孩子与其相处的温馨场景等材料,证明能给孩子好的成长环境。
(三)对于两周岁以下孩子,女方要强调孩子年幼需母亲照顾的特性。
(四)对于八周岁以上孩子,家长应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