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到开庭审判时间不明确,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情况时间差异大。
法律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首先是侦查羁押环节。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能再延长二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一个月。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由于这些不同阶段的规定和可能出现的补充侦查等情况,导致犯罪嫌疑人从被逮捕到开庭审判的时间难以明确。如果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到审判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