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执行时可能涉及妻子名下财产,但要保障妻子基本生活需要。夫妻可提前明确财产归属,做好财产规划,避免财产混同。
(二)若债务是丈夫个人债务,正常仅执行丈夫个人财产。若有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前先分割,执行属于丈夫的部分。夫妻可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各自财产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