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时,可要求其说明理由并申请复议、复核,也可向检察机关申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还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保障了公民在面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情况时的救济途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是赋予公民的知情权;申请复议、复核则是进一步表达对不立案决定异议的权利。检察机关对立案活动有监督权,能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况进行审查和纠正。对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有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可通过司法程序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对处理途径还有疑问或者不知如何操作,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