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继续犯罪。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14天,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至37天。在这期间,公安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调查,并收集证据。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必须在3天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重大案件,可以延长至30天。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后,必须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会执行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告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原因。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0w+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