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你咨询的怎样写公积金行政复议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的答复如下:
单位、职工对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归集与提取等业务,或者对办理业务有异议的,可向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监督部门举报、反映情况。单位、职工认为管理中心的下列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未依照法规、规章及本规定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2.未依照法规规章及本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存储账户设立、转移、封存的;
3.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4.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5.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和条件的职工,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的;
6.对符合住房公积金存储账户转移情形和条件的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
7.拒绝职工、单位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