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盗物品价格评估,首先要明确物品状态。若有购买凭证且物品全新,可按全新价格计算。这需要提供清晰准确的购买凭证,以证实物品全新及实际价值。
(二)若是使用过的物品,可自行收集物品使用情况、损耗状况等相关证据,方便评估机构更全面了解,从而更准确地考虑折旧程度、使用损耗等因素来确定价值。
(三)关注评估机构的评估方法和过程,确保评估遵循科学公平原则。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及时提出并要求合理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