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发现对方可能转移财产时,应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财产被转移。
(二)若财产已被转移,债权人需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是恶意转移,然后请求法院撤销该转移行为。
(三)对于恶意转移财产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要求法院对对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构成犯罪,可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