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后逃跑被抓,不必过于惊慌,要保持冷静。在面对司法机关询问时,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构成坦白情节,为自己从轻处罚创造条件。
(二)若有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主动交代,以获得以自首论的机会,从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主动退赃退赔,若有立功表现积极争取,这些都有助于在量刑时得到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