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不存在强制离婚这一说法。女方出走三年,诉讼离婚是可行途径。
首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并采用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这保障了诉讼程序能正常推进。
其次,若女方出走三年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一法定离婚情形,经法院审理查证属实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而且若女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同样应当准予离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积极收集女方出走、双方分居等相关证据,如女方离家的时间证明、双方分居两地的居住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有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2.了解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各项材料。
3.耐心等待法院审理判决,配合法院工作,让离婚诉讼能顺利进行,由法院依法判定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