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是不同罪名,挪用公款一般并非贪污情形,但特定情况下会转化为贪污罪。
法律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作个人非法或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而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侵吞、窃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二者本质区别明显。不过,当挪用公款出现携款潜逃、有能力退还却拒不退还等行为时,便会转化为贪污罪。像通过虚假平账掩盖公款去向,体现出非法占有目的,就可能按贪污罪论处。判断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意图是暂时挪用还是永久非法占有。法律的界定严谨且复杂,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涉及此类罪名判断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准确理解和遵循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