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妻子和小三”无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判决问题。丈夫与妻子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若因小三致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无过错方(妻子)可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共同债务依法共担。
法律解析:
合法婚姻需男女双方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缔结,“妻子和小三”之间显然不构成这样的合法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判决问题。在丈夫与妻子的离婚案件中,依据《民法典》,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有证据表明是小三的介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无过错方(妻子)有权依据法律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需双方依法共同承担。如果您在婚姻关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