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造成损失的追缴需多途径进行。可依据损失性质、主体等不同,通过调查认定、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手段等步骤开展追缴工作。
1.调查认定是基础,由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渎职行为,明确渎职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和损失数额,为后面追缴提供依据。
2.涉及公共财产损失,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中,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赔,无法追回原物则责令等额赔偿。
3.若造成公民、法人等损失,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渎职行为人所在单位赔偿,单位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人员追偿。
4.行政机关可依职权追缴,作出行政决定责令相关人员退还不当利益。
为保障追缴效果,各机关应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调查和追缴效率。同时,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追缴工作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