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嫌疑人不承认且警察无证据时,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警察需继续侦查收集证据,若仍无足够证据不能对嫌疑人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已逮捕的应立即释放。
法律解析:
在刑事诉讼里,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控方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要是证据不足,按照法律规定,就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当遇到嫌疑人不承认且警察没有证据的情况,警察需要进一步侦查收集证据,像调查走访获得证人证言、调取监控视频与电子数据等视听资料、勘查现场以及对相关物品进行鉴定等都是可行的办法。如果经过一系列侦查工作,还是无法取得足够证据,那就不能对嫌疑人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已经逮捕的嫌疑人,应马上释放。若大家在刑事法律方面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