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受强迫出具的借条通常不具法律效力,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但需及时收集证据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借条可能被认定有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受强迫出具借条就属于这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要及时收集如现场录音录像、证人证言、能证明胁迫事实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同时,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借条,被撤销的借条自始无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借条就可能被认定有效。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受强迫出具借条等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