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意外离世,其赔偿金一般情况下老丈人、丈母娘是没有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包括岳父母。所以,从近亲属的角度来看,老丈人、丈母娘通常无权分配死亡赔偿金。同时,若老丈人、丈母娘不属于由上门女婿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也无法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上门女婿与岳父母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上门女婿对岳父母进行生养死葬,岳父母的遗产由其继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让岳父母适当分得部分赔偿金。但如果只是有相关协议,而上门女婿本人未签字,该协议对其不产生法律效力,岳父母依然无法据此要求分配赔偿金。
此外,赔偿金的具体分配,还需要扣除实际支出的丧葬费等费用后,再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以及对死者的依赖程度等因素,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