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了实现行政 目标,通过给予物质上的或者精神上的利益,激励和支持相对人实施一定 的符合政府行为意图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比如国家依照法律法规对投资 西部地区的企业给予优惠、对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惠,再比如国家对 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给予奖励,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奖励,也包括虽然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但是行政机关承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 为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即可给予奖励等,主要发生在招商引资、悬赏破案等 情况下。对于行政奖励行为的性质,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行政 奖励不是行政行为,而是民事行为,比如行政机关承诺对成功招商引资的相 对人要给予物质奖励,类似于民法上的悬赏广告,行政机关的承诺构成合同 法上的邀约,相对人成功招商引资的行为,是一种承诺,两者之间是一种民 事关系,如果行政机关不兑现奖励的承诺,相对人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