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贪污罪量刑的把握,司法人员应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认定贪污数额。比如详细查证资金流向、账目记录等,确保数额认定无误。
(二)在判断是否“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时,除了经济损失,还应考虑对社会公共秩序、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影响。
(三)对于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综合衡量是否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