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贪污罪共犯主体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不同身份相互勾结的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对于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其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参与到贪污犯罪环节中,即使本身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会以贪污罪共犯论处。而不同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各自职务便利共同实施贪污,也构成贪污罪共犯。这是因为在共同故意下,他们的行为共同指向了贪污公共财物这一犯罪目的。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贪污犯罪严厉打击的态度,不论参与者身份如何,只要有共同犯罪行为和故意,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与贪污罪共犯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合法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