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军产房归属的判断要结合多方面因素。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军产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因其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资金源于个人财产,从法律认定上属于个人所有。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等军产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购买行为体现了双方的贡献,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规则应共同所有。
(3)军队分配给军人使用,夫妻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的军产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离婚时可就居住权、使用权协商解决,因为居住和使用的权益也需在离婚时合理分配。
提醒:
判断军产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仔细考量购买时间、出资及产权登记等。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认定,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