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要知晓有三十日冷静期。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都要慎重考虑,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按规定撤回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三)要是不想经历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