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嫌疑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条件,家属或辩护人可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说明符合该轻刑条件。
(二)若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司法机关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
(三)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要提供医疗证明等材料,同时说明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申请司法机关批准。
(四)若出现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及时提醒司法机关,申请对嫌疑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