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公司借款由公司偿还,足额出资且无违法行为的股东无需担责;特殊情况如股东未出资、抽逃出资、滥用权利等,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股东足额出资且未滥用权利时,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偿还。然而,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遇到涉及公司债务及股东责任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