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挪用公款这种职务犯罪行为时,要及时向检察机关报案,不要拖延以免证据缺失。
(二)报案前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像财务账目可清晰反映资金的进出情况;银行转账记录能明确资金的流向;业务往来凭证能佐证款项的使用情况等。
(三)向检察机关说明情况时,要把挪用时间、金额、款项去向等信息尽可能详细清晰地表达出来,便于检察机关快速了解案件全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