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进货渠道方面,从非正规、无资质供应商进货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这是违背正常商业逻辑的,这种情况下药店有极大可能知晓所进药品存在问题,可作为认定“明知”的参考依据。
(2)药品外观上,包装粗糙、印刷模糊、无批准文号等明显瑕疵是很容易被察觉的,药店若仍进行销售,大概率是明知药品有问题却不顾后果。
(3)药店人员专业认知上,执业药师等专业人员有专业知识,对于特征明显的假药应能识别,若不处理而继续销售,就可认定为明知。
(4)过往经历也很关键,药店曾因销售假药被处罚后又销售同类假药,其主观故意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更易认定为明知。不过,最终认定需结合多方面证据综合判断。
提醒:药店应严格把控进货渠道,仔细检查药品外观,专业人员要履行职责。若面临销售假药相关法律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