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及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可能面临六个月拘役的情形包括:
1.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3.严重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4.拒绝、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5.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6.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这些因素综合考量,可导致六个月拘役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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