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司法机关量刑时应按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需提供其年龄证明材料。
(二)对于从犯,要收集其在犯罪中作用的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三)有自首情节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争取免除处罚。
(四)存在立功情况的,提供立功线索及相关证明,以获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若是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提供残疾证明,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被教唆人未犯被教唆罪时,教唆犯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