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时,有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企业应尽快对抵押财产进行合理变现,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
(二)对于职工来说,要密切关注企业破产程序,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等待工资等债权的清偿。
(三)若抵押财产处置有剩余,企业要将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包括工资在内的其他债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