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取保候审人来说,期满后若收到解除取保候审通知,要注意及时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确认金额是否正确。
(二)若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接受询问。
(三)要是办案机关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或变更强制措施,要清楚新的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主动联系办案机关时要注意礼貌,清晰表达自己想了解案件进展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