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协议离婚受阻,想离婚的一方提起诉讼时,要全面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收集分居的证据,像异地居住证明、分居协议等;有家暴情况,要留存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准备好相关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谈不拢,在诉讼过程中要清晰阐述自己对于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的诉求,并提供相应证据。例如说明自己对家庭财产的贡献,争取更合理的财产分配;提供自身抚养子女更有利的条件证明,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