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跨省传讯,执行机关需按程序操作,被取保候审人应及时到案,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跨省传讯时,传讯的司法机关要制作《传讯通知书》,写明传讯原因、时间、地点等。若需异地协作,办案地司法机关可通过内部协作机制向被传讯人所在地司法机关提出请求,后者应积极配合。被取保候审人接到传讯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若违反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市、县或传讯不到案,司法机关可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逮捕。如果您在取保候审相关程序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