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明确民事赔偿主体。13岁未成年人致人轻伤,其监护人是主要赔偿责任人。即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只是可以减轻责任而非免除。
(二)若该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够的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三)查看学校是否有责任。如果学校存在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学校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四)受害者可先尝试与监护人、学校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赔偿,涉及学校责任的一并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