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民事纠纷费用承担规则清晰。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一般先由原告垫付,案件审结时,多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依具体情况确定各方分担数额。
对于费用承担的情况,给出以下建议:
1.当事人起诉前要充分考虑诉讼成本,预估胜诉可能性,合理决定是否提起诉讼。若有较大胜诉把握,可放心先行垫付诉讼费用。
2.涉及律师费,签订合同或处理特殊案件时,要留意是否有律师费承担的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特殊案件中,胜诉方应保留好合理的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凭证,以争取由败诉方承担。
3.面对鉴定费、保全费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提供准确证据。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承担方,通常败诉方承担或按责任比重分担,各方应做好相应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