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联系办案机关,询问取保候审申请为何还未处理,弄清楚未作决定的缘由。要是因为证据方面的问题导致延迟,积极配合办案人员,提供有助于完善证据的线索等。
(二)一旦发现办案机关超期没有作出决定,这是违反程序规定的。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该办案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三)要是对办案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让检察院监督并促使相关机关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