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提请逮捕及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有不同的时间规定,时间因案件具体情况有较大差异。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且认为需逮捕的人,要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通常要在二个月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能依法再延长。这些法律规定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既有效率又能保证公平处理案件。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对这些时间规定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应遵循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