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最终能否批准取决于具体案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若符合相关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具体到你对象姐姐的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分析: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团伙涉案四百万金额较大,但你对象姐姐是员工,若能认定其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为从犯,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有可能符合此情形,但概率较小。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需综合考量其平时表现、悔罪态度等。若她是初犯,在案发后能如实配合调查,积极退赃退赔,可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有申请成功的可能。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果她存在上述特殊身体状况,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时,可取保候审。你提到她家里有女儿要养,这不属于法定取保候审条件,但可作为申请时说明其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辅助理由。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若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时间较长,导致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处理完毕,应当对其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团伙存在在逃犯,公安机关为防止串供,可能不批准取保候审。建议尽快委托律师,由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并申请取保候审,提高成功率。